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富市监处字[2017]100号 |
王福金未按规定查验药品供货者合格证明文件案 |
福源大药房 |
230882600200443 |
王福金 |
未按规定查验药品供货者合格证明文件 |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10月24日 |
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0月16日 |
|
2 |
富市监处字[2017]78号 |
张淑芳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合格证明文件案 |
张淑芳 |
230882600258523 |
张淑芳 |
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合格证明文件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10月26日 |
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0月24日 |
|
3 |
富市监处字[2017]101号 |
富锦市德仁堂大药房未按规定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 |
富锦市德仁堂大药房 |
91230882574217057R |
聂洪霞 |
当事人未按规定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 |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10月24日 |
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0月19日 |
|
4 |
富市监处字[2017]104号 |
周彦鹏生产经营微生物指示菌限量指标不符合企业明示标准的食品案 |
周彦鹏 |
230882600243371 |
周彦鹏 |
生产经营微生物指示菌限量指标不符合企业明示标准的食品 |
依据《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11月8日 |
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1月2日 |
|
5 |
富市监处字[2017]110号 |
黑龙江华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富锦向南店未配备专(兼)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案 |
黑龙江华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富锦向南店 |
91230882569892672L |
于立萍 |
未配备专(兼)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 |
依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项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11月22日 |
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0月16日 |
|
6 |
富市监处字[2017]114号 |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济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兴林分公司未配备专(兼)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案 |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济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兴林分公司 |
91233006MA18W3HL9N |
王连英 |
未配备专(兼)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 |
依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项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11月22日 |
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1月3日 |
|
7 |
富市监处字[2017]117号 |
黑龙江益唐医药连锁销售有限公司中伏分公司未配备专(兼)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案 |
黑龙江益唐医药连锁销售有限公司中伏分公司 |
91233006MA18XKU79D |
王震 |
未配备专(兼)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 |
依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项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11月22日 |
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1月3日 |
|
8 |
富市监处字[2017]140号 |
黑龙江益唐医药连锁销售有限公司三分店未配备专(兼)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案 |
黑龙江益唐医药连锁销售有限公司三分店 |
91233006MA18Y21DXT |
唐涛 |
未配备专(兼)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 |
依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项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11月22日 |
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1月14日 |
|
9 |
富市监处字[2017]123号 |
佳木斯修正堂医药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创业店未配备专(兼)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案 |
佳木斯修正堂医药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创业店 |
9123306MA18X93C8Y |
冯立芝 |
未配备专(兼)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 |
依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项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11月23日 |
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1月9日 |
|
10 |
富市监处字[2017]111号 |
富锦市瑞康大药房未按药品储存要求陈列药品案 |
富锦市瑞康大药房 |
91230882069179010E |
王冬梅 |
未按药品储存要求陈列药品 |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八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11月23日 |
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1月1日 |
|
11 |
富市监处字[2017]113号 |
建三江宝光大药房未配备专(兼)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案 |
刘孟飞 |
233006600189668 |
刘孟飞 |
未配备专(兼)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 |
依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项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11月23日 |
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0月31日 |
|
12 |
富市监处字[2017]120号 |
黑龙江省益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谢安店未配备专(兼)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案 |
黑龙江省益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谢安店 |
91233006MA18WPTB3E |
唐涛 |
未配备专(兼)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 |
依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项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11月23日 |
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1月3日 |
|
13 |
富市监处字[2017]128号 |
佳木斯金天爱心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中山分店未配备专(兼)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案 |
佳木斯金天爱心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中山分店 |
91233006MA196EKG660 |
张桂荣 |
未配备专(兼)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 |
依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项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11月23日 |
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1月10日 |
|
14 |
富市监处字[2017]129号 |
建三江管理局德济医药大药房未配备专(兼)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案 |
张成权 |
92233006MA19149K4E |
张成权 |
未配备专(兼)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 |
依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项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11月23日 |
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1月6日 |
|
15 |
富市监处字[2017]130号 |
佳木斯大仁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中大店未配备专(兼)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案 |
佳木斯大仁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中大店 |
912330063522206801 |
李宝英 |
未配备专(兼)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 |
依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项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11月24日 |
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1月10日 |
|
16 |
富市监处字[2017]131号 |
佳木斯百姓医药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建三江分店未配备专(兼)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案 |
佳木斯百姓医药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建三江分店 |
912330060930289412 |
徐颖超 |
未配备专(兼)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 |
依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项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11月23日 |
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1月10日 |
|
17 |
富市监处字[2017]144号 |
佳木斯修正堂医药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中央大街店未配备专(兼)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案 |
佳木斯修正堂医药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中央大街店 |
912333006MA19052E8G |
卢甲梅 |
未配备专(兼)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 |
依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项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11月24日 |
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1月13日 |
|
18 |
富市监处字[2017]145号 |
黑龙江益唐医药连锁销售有限公司庆客隆平价分店配备专(兼)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案 |
黑龙江益唐医药连锁销售有限公司庆客隆平价分店 |
91233006308504256R |
唐涛 |
未配备专(兼)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 |
依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项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11月24日 |
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1月13日 |
|
19 |
富市监处字[2017]91号 |
陆凤久无照经营案 |
陆凤久 |
|
陆凤久 |
无照经营化妆品 |
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11月6日 |
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0月19日 |
|
20 |
富市监处字[2017]92号 |
左淑云无照经营案 |
左淑云 |
|
左淑云 |
无照经营化妆品 |
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11月27日 |
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0月27日 |
|
21 |
富市监处字[2017]118号 |
黑龙江省龙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建三江神农分店未配备专(兼)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案 |
黑龙江省龙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建三江神龙分店 |
91233006MA19A9BT3T |
徐颖欣 |
未配备专(兼)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 |
依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项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11月24日 |
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1月6日 |
|
22 |
富市监处字[2017]121号 |
黑龙江华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江鸵分公司未配备专(兼)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案 |
黑龙江华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江鸵分公 |
912330063521659764 |
于立萍 |
未配备专(兼)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 |
依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项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11月24日 |
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1月8日 |
|
23 |
富市监处字[2017]122号 |
黑龙江华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济仁店未配备专(兼)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案 |
黑龙江华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济仁店 |
91233006MA19JJ6864 |
于立萍 |
未配备专(兼)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 |
依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项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11月24日 |
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1月8日 |
|
24 |
富市监处字[2017]139号 |
佳木斯金天爱心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天和分店未配备专(兼)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案 |
佳木斯金天爱心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天和分店 |
912330067950027542 |
张桂荣 |
未配备专(兼)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 |
依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项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11月24日 |
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1月14日 |
|
25 |
富市监处字[2017]126号 |
富锦市建三江民生大药房未配备专(兼)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案 |
张丹 |
233006600120105 |
张丹 |
未配备专(兼)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 |
依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项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11月24日 |
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1月3日 |
|
26 |
富市监处字[2017]146号 |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三江大药房未配备专(兼)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案 |
孙国花 |
233006600054933 |
孙国花 |
未配备专(兼)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 |
依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项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11月23日 |
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1月13日 |
|
27 |
富市监处字[2017]103号 |
于洋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文件案 |
于洋 |
92230082MA1970XN3P |
于洋 |
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文件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12月5日 |
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1月14日 |
|
28 |
富市监处字[2017]171号 |
富锦市锦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假药、劣药案 |
富锦市锦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57869319X23088211B1001 |
薛少良 |
使用假药、劣药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及第七十四条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12月8日 |
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2月6日 |
|
29 |
富市监处字[2017]170号 |
富锦市中医院三门诊使用假药案 |
富锦市中医院三门诊 |
41430232423088211A2101-5 |
李敬伟 |
使用假药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12月7日 |
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2月6日 |
|
30 |
富市监处字[2017]185号 |
富锦市悦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丰原分店未配备专(兼)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案 |
富锦市悦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丰原分店 |
91230882MA18WNTAXW |
李成文 |
未配备专(兼)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 |
依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项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12月8日 |
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2月8日 |
|
31 |
富市监处字[2017]175号 |
佳木斯百姓医药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富锦陆园分店未配备专(兼)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案 |
佳木斯百姓医药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富锦陆园分店 |
9123088233336497XH |
徐颖超 |
未配备专(兼)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 |
依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项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12月8日 |
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2月8日 |
|
32 |
富市监处字[2017]176号 |
佳木斯百姓医药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大兴分店未配备专(兼)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案 |
佳木斯百姓医药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大兴分店 |
91233006333267109U |
徐颖超 |
未配备专(兼)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 |
依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项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12月8日 |
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2月8日 |
|
33 |
富市监处字[2017]172号 |
富锦市锦城民益医院经营假药、劣药案 |
郭祥财 |
92230882MA197G586X |
郭祥财 |
经营假药、劣药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及第七十四条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12月8日 |
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2月8日 |
|
34 |
富市监处字[2017]191号 |
富锦市人民圣泰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未查验食品供货企业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及未在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显著位置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案 |
富锦市人民圣泰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9123088275865469X3 |
王忠海 |
未查验食品供货企业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及未在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显著位置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及《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12月15日 |
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2月15日 |
|
35 |
富市监处字[2017]169号 |
高越超经营的食品与其标签内容不符案 |
高越超 |
230882600280313 |
高越超 |
经营的食品与其标签内容不符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货物,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12月8日 |
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2月6日 |
|
36 |
富市监处字[2017]165号 |
王善群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合格证明文件案 |
王善群 |
92230882MA1964457R |
王善群 |
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合格证明文件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8月28日 |
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8月15日 |
|
37 |
富市监处字[2017]192号 |
富锦市同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一中分店未配备专(兼)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及处方药、非处方药未分区陈列案 |
富锦市同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一中分店 |
91230882MA191PKAXX |
马成献 |
未配备专(兼)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及未按药品储存要求陈列药品 |
依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八十三条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12月8日 |
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2月7日 |
|
38 |
富市监处字[2017]177号 |
富锦市同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站前分店未配备专(兼)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案 |
富锦市同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站前分店 |
91230882325867809K |
路玉军 |
未配备专(兼)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 |
依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项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12月8日 |
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2月7日 |
|
39 |
富市监处字[2017]208号 |
张加菊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案 |
张加菊 |
92230882MA19MKAM5N |
张加菊 |
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12月18日 |
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2月1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