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与评价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投诉。 单位:富锦市监察局;地址:富锦市中央大街416号105室,联系电话:2322377,邮编:156100。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