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富锦市幸福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信息来源: 发改局发布时间: 2017-08-24| 字体显示: [ ] [ ] [ ]

  受富锦市幸福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处委托,该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开始,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便于公众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情况,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富锦市幸福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规模地点及周围情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幸福灌区,新建灌溉骨干渠道(新立支渠)1条,长6.57km,起止桩号0+000~6+571;渠道衬砌2条,全长10.36km。其中新立支渠衬砌6.57km、四干五支渠衬砌4.06km,起止桩号0+00~4+060;新建灌溉渠系建筑物18座,其中分水闸1座,节制闸1座,退水闸1座,涵洞15座;对渠首灌溉站既有5台机组机电设备进行更新改造。

  占地面积(平方米):173560.87260.34亩)

  投资总额:2831.04万元

  环保投资:208.43万元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富锦市幸福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孙雨祥

  联系电话:13836629569

  3.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黑龙江省清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298号明珠公寓4单元1003

  邮编:150036

  传真及电话号:0454-58863623

  电子邮箱:jmsxhe@163.com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是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具体工作程序:环评机构接到环评委托书后,组织环评课题组开展工作。首先进入拟建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勘查,进行资料收集,确定环境问题及环境因子,明确环境保护目标;通过工程分析和污染影响分析,进行环境影响因子的筛选,确定源强;通过现状调查监测,进行大气、水、声、生态环境等的现状评价;按照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原则,提出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预测和评价本项目建成后排放污染物对环境产生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做出本项目是否可被环境接受的结论,同时开展公众参与,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最后将上述内容编制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主要目的是征求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包括工程选址、对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对项目的了解程度、对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和项目有关的其它意见。为使公众能更加确切和详实的了解到本项目的有关信息,需要进一步了解项目有关信息的人士,可询问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问询及意见提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6.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寄信或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参与上述意见的调查。

  特此公告!

                 

  富锦市环境保护局

  2017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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